相識於大學時,當時我倆仍青春少艾。我承認,我是特別喜歡跟美女交朋友的。我們要好的程度,就是你缺課時,同學總會問我你在哪裡。
除一起上課,我們還夾好時間一起兼職,其實是找個藉口放工後一起shopping而已。
畢業旅行,我們一起很笨地參加了東京旅行團,細節記不清楚,但倒記得我鬧了幾次情緒。
不久,我認識了新男友,你說因此我們也疏遠了。幾年後,我和那男友分手了。那時哭得死去活來,倒在沙發上動也不動。你來了,拉我去看笑片— 搞乜鬼奪命習作。諷刺地,我哭得更厲害,中途離院了。
之後幾年,我們繼續做Kill Time Buddy,就是因為太悶而凌晨兩點打俾對方博一舖煲個電話粥。
又過了幾年,我結婚了。你說你做了兩次伴娘,不想做第三次。但最終還是做了。那天,你忙得連在簽名冊上畫個龜也辦不到。
又過了半年,你結婚了。你笑得好幸福,看得出你把你那大男孩老公收服了。就是這樣,把這個兒時玩伴嫁了出去。雖然我知道,以後我們還是會一樣,一樣無聊,一樣欺凌 / 被欺凌,但就是有說不出的感動。